2008年底,胡錦濤總書記在紀念《告臺灣同胞書》發表30周年座談會上的講話中,進一步確定了兩岸關系和平發展的主題,提出兩岸同胞要開展經濟大合作,實現兩岸經濟關系正常化,推動經濟合作制度化的意見。今年5月出臺的《國務院關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若干意見》強調,要發揮獨特的對臺優勢,努力構筑兩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臺,明確賦予海西對臺先行先試政策,在兩岸綜合性經濟合作框架下,允許在對臺經貿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中,采取更加靈活開放的政策,先行先試,取得經驗。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要求高瞻遠矚,順應了兩岸形勢發展的客觀要求,具有長遠的指導意義。先行探索兩岸經濟制度化合作,不僅是福建自身的需要,也是中央賦予的責任。
兩岸經濟制度化合作是大勢所趨。從1979年元旦全國人大常委會發表《告臺灣同胞書》提出兩岸實現“三通”以來,至今已30年,兩岸交流合作經歷了不平凡的發展歷程。至2008年,臺胞來大陸人數累計達5140.3萬人次,大陸居民赴臺人數累計達191.6萬人次,兩岸貿易金額累計超過8000億美元,實際利用臺資累計470多億美元,從2003年開始大陸已成為臺灣最大的貿易伙伴。隨著兩岸經濟關系的日益緊密,兩岸人民共同要求實現經濟制度化合作。目前,我國已分別和智利、巴基斯坦、新西蘭等國簽訂了雙邊自由貿易協定,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2010年正式實行,內地與香港實施了CEPA協議。臺灣要分享區域經濟一體化成果,避免被邊緣化,客觀上需要加快實現兩岸經貿關系制度化。2008年6月,海協會、海基會接連簽署了《兩岸包機會談紀要》、《大陸居民赴臺旅游協議》、《金融合作協議》等多項協議。2008年12月,兩岸客機、輪船和郵件歷史性地直接跨越臺灣海峽,正式開啟了全面直接“三通”的新局面。2008年底,胡錦濤總書記在紀念《告臺灣同胞書》發表30周年座談會上的講話中,對“推進經濟合作,促進共同發展”作了新的部署:“我們期待實現兩岸經濟關系正常化,推動經濟合作制度化,為兩岸關系和平發展奠定更為扎實的物質基礎、提供更為強大的經濟動力。兩岸可以為此簽訂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建立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以最大限度實現優勢互補、互惠互利?!?009年初,臺灣地區領導人也表示將推動與大陸洽簽經濟合作協議。此后,兩岸互動頻率加快,層次提高。4月,海協會、?;鶗崿F第三次會談;5月,海峽論壇在廈門舉行,參加論壇的臺灣各界人士有8000多人,盛況空前;11月,兩岸簽署了金融監理合作諒解備忘錄等。兩岸實現經濟合作制度化和正?;墓ぷ髡o鑼密鼓地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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