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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兩名受賄“廳官”一審分別獲刑13年與5年
www.shockplant.com?2009-12-09 11:05?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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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江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對兩名受賄“廳官”作出一審判決,原黃岡市副市長、市委常委、統戰部長、總工會主席操尚銀獲刑13年;原湖北中醫藥高等專科學校黨委副書記、校長高勇被判刑5年。
1995年至2008年期間,操尚銀先后74次非法收受或索要鄭某等20人的人民幣1194800元、港幣50000元、美金1000元以及價值人民幣271935元的購物卡等物品,共折合人民幣1526350.60元。
“雙規”期間,操主動交代了前述非法收受20人財物的事實,并退出了全部贓款。
法院認為,操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其行為構成受賄罪。操如實交代犯罪事實,歸案后能退出全部贓款、且自認其罪,可酌情從輕處罰。遂判決:操尚銀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5萬元。
2004年至2008年期間,高勇先后33次收受個體建筑商陳某、馬某等7人的人民幣共計65.5萬元。高勇在“雙規”期間,主動交代了前述受賄事實,案發后退出了全部贓款。
法院遂以受賄罪判處高勇有期徒刑5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6萬元。(通訊員 樊斯坦 吳濤 曾志軍 記者 劉豐 蔡早勤 實習生 曾莉李學萍)
(來源:武漢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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