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對臺工作上先行先試,全力打造兩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臺
(四)建設兩岸產業對接集中區
發揮廈門經濟特區綜合優勢,進一步辦好海滄、杏林、集美三個國家級臺商投資區,積極推動臺商投資區擴區,增強對接臺灣產業轉移的載體功能。密切跟蹤臺灣產業發展動態和轉移趨勢,密切與臺灣相關行業協會、企業的聯系,按照同等優先、適當放寬的原則,著力推進與臺灣在先進制造業,以及軟件與信息服務、金融保險、服務外包、旅游、會展、商貿、航運、文化創意、郵政通信和農業種苗與農產品加工等方面的產業對接,建設海峽西岸先進制造業基地和高新技術產業帶,建設海峽兩岸文化產業園和對臺服務外包示范基地,打造廈門灣產業對接集中區。大力吸引臺灣企業來廈設立地區總部、配套基地、采購中心、物流中心、營運中心和研發中心。實行更加開放的對臺貿易政策,加強涉臺貿易市場建設和運作,繼續辦好廈門臺灣水果銷售集散中心、大嶝對臺小額商品交易市場和閩臺中心漁港,加快建設廈門閩臺花卉批發物流中心,提升配套服務水平,擴大經營規模,增強輻射影響力。支持在廈臺資企業發展,適時修訂完善《廈門市臺灣同胞投資保障條例》,建立健全涉臺法規規章,依法保護臺胞的正當權益,為臺胞投資興業、交流交往提供便利服務和法律保障。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廈門企業到臺灣投資興業,促進形成兩岸經濟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新格局。
(五)爭取設立兩岸金融合作試驗區
發揮廈門經濟特區在對臺方面的先行先試作用,積極爭取廈門成為兩岸金融業監管合作機制試點區域,吸引更多臺資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機構在廈門設立分支機構或參股廈門金融企業,爭取設立兩岸合資的海峽投資基金,進一步推動和完善創業風險投資機制,拓展臺灣金融資本進入廈門的渠道和形式。進一步擴大兩岸貨幣雙向兌換范圍,推動廈臺互設兌換網點,增加兌換品種,提高兌換限額,擴大兌換對象。推動建立兩岸貨幣清算機制,爭取在廈設立業務清算行和支付清算系統城市處理中心,實現直接、雙向、暢通的貨幣結算和資金流動。積極推動對臺離岸金融業務,為臺資企業提供包括離岸存款質押在岸授信業務、離岸綜合授信額度、離岸貿易授信融資業務、離岸貸款業務和銀團貸款、債券融資等服務,探索開展離岸再保險業務。整合地區金融資源,扶持建立具有區域代表性和周邊輻射力的法人金融機構并支持區域性金融機構走出去,積極擴大兩岸金融的雙向交流與合作。建立健全服務海峽兩岸的金融市場體系、金融機構體系、金融業務創新體系、金融人力資源體系和金融法規政策體系等,改善金融發展環境,深化對臺金融合作,打造兩岸區域性金融服務中心。
(六)建設兩岸直接往來主渠道
積極探索先行先試兩岸貿易和人員往來便利化的管理辦法,爭取中央、省有關部門支持對廈臺交流交往適當下放審批權限,簡化審批程序。加強口岸大通關機制建設,健全兩岸人流、物流往來的便捷有效管理機制,推動廈門電子口岸率先與臺灣口岸的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促進兩岸直接往來。做好做大“小三通”,擴大廈金航線功能,培育廈澎航線,提升服務品質,創新增值服務,打造價格優勢,實現無縫對接,吸引更多大陸居民和臺灣民眾循“小三通”往來兩岸。全面推進“大三通”,抓緊完善機場、港口碼頭兩岸直航的設施條件,積極做好廈臺海空客貨運直航,大力開展海上郵輪、客貨運滾裝業務,推進廈門機場成為兩岸貨運包機新增航點,爭取進一步開放航權、優化航路、增辟航線、增加航班,打造海峽兩岸海空運輸綜合樞紐。加強對臺通郵基礎設施建設,做好廈門兩岸直接通郵的郵件封發局相關工作,推動在廈設立對臺郵包交換中心,打造兩岸郵件往來的主要中轉地和集散地。加強兩岸旅游合作,建立緊密型的旅游協作機制,整合優化旅游資源,共推雙向旅游線路,提升“海峽旅游”和廈門作為中國優秀旅游城市的品牌,吸引更多兩岸同胞經廈門往來兩岸旅游,打造兩岸旅游的“黃金通道”。積極爭取國家有關部委、兩岸協商機構及臺灣行業協會來廈設立辦事機構,建設兩岸事務重要協商地。
(七)建設兩岸交流交往重要基地
加快海峽論壇會址及配套設施建設,充分發揮海峽論壇作為兩岸民間交流重要平臺的作用,進一步提升廈門在兩岸交流合作中的地位和影響。繼續辦好臺交會、文博會、海峽兩岸(廈門)農業論壇暨產業對接洽談會等涉臺重大經貿文化活動,進一步提升兩岸科技、教育、新聞出版、廣
播影視、體育、衛生、法律事務等領域交流合作的層次和水平,增強交流合作的實效性。加快推進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建設,加強兩岸文化交流,推動建設中國油畫學會兩岸創作研究基地、中國書法家兩岸創作交流基地,推動建立兩岸文化交流和文化產業合作中心。保護好、利用好祖祠宮廟等涉臺文物古跡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積極辦好以兩岸民間藝術節、保生慈濟文化節、鄭成功文化節、閩南文化論壇等為代表的閩南文化交流活動和以海峽兩岸青年聯歡節、“閩南風·海峽情”夏令營、海峽兩岸少年兒童“讀冊歌”廣播電視大賽等為代表的兩岸青少年交流,繼續組織歌仔戲劇團、小白鷺民間舞團等文化藝術團體赴臺赴金演出交流。加快建設國家級對臺科技合作與交流基地,促進廈臺科技資源互補共享和科技產業整合發展。加強民間學術交流,繼續辦好海峽兩岸百名中小學校長論壇,拓展廈臺各級各類學校對口交流和校際協作。推動廈門媒體入臺設立常駐機構,進一步提高廈門媒體在臺灣地區的覆蓋率。促進廈臺廣播影視交流與合作,吸引臺灣有線電視網絡服務公司來廈提供有線電視設備和相關技術咨詢服務,支持臺灣業界經批準來廈參與合拍、發行影片。辦大辦強海峽兩岸圖書交易會等涉臺出版交流活動,拓展兩岸出版業界交流與合作。繼續辦好兩岸中醫藥發展與合作研討會,加快建設海峽中醫藥合作發展中心和海峽兩岸中醫藥博物館,推動臺商臺胞在廈門長庚醫院等就醫保健享受臺灣健保制度。深化廈門與臺中兩市基層政黨交流,拓展廈臺之間各階層、各領域、各行業、各部門以及社會各界的對口交流和互動合作。
(八)建設兩岸同胞融合示范區
進一步做好在廈臺胞的服務工作,鼓勵常住廈門臺胞融入社區生活,參與社區服務。對臺胞在廈置產置業、就學就業、居住生活等實行市民待遇,依法支持在廈投資、工作、生活的臺商、臺灣專業人士和優秀人才擔任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員,加入群團組織,參評“五一勞動獎章”和“勞動模范”。密切廈金合作,加快推進廈金直接通信工程建設,積極開展向金門供電、廈金通道等項目前期工作及提供農副產品、生活用品,支持金門建設大陸臺企員工培訓基地,鼓勵廈門企業參與金門基礎設施和旅游項目的投資建設,推動廈門居民赴金、馬、澎旅游實行自由行及72小時免簽注。充分利用春節、元宵、端午、中秋等中華民族傳統節日,積極開展兩岸龍舟賽和帆船賽、元宵同樂、中秋博餅、廈金同放焰火等活動,促進兩岸民間交流和情感融合。加強廈臺海上、空中直航和廈金海域海上運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推動建立海上救援協作機制,完善臺灣海峽防災減災體系,維護廈臺海域安全。積極爭取上級授權,加強與臺灣方面的溝通協調,促進法域資源共享,探索建立司法互助機制,共同打擊犯罪。完善涉臺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機制,妥善處理涉臺突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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