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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建設廳回復關于福州市交通問題
問:今天我要給你反應的事是福州市交通問題,我工作在福州9年了,看著福州一天天的改變,這幾年在隨著國家改革的不深入,社會和諧向上,農村生活水平有著大進步,但福州作為福建省省會,城市交通確成了市民頭疼的一件事,福州市近幾年來發展改變很快這是事實,可是城市交通規劃不合理導致交通混亂這也是事實,如:洪山橋一代交通,剛剛修好一年還沒有到,幾個月后又挖開修下水道,之后又鋪好,幾個月后車走了剛補好的路又坍塌了,又叫人來補,一個道路就這么的循環來循環去的補修,那錢不知要花多少,第一次鋪好的與補過自然就不一樣,還不美觀。
省建設廳:由于城市道路交通規劃滯后、部門與行業間協調不夠、管理不嚴等因素,導致出現了“拉鏈”道路,給群眾的日常出行造成嚴重影響。省建設廳2008年修訂了《福建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復費標準》,提高一般性破路、挖掘的修復費標準,并根據道路交付使用年限確定收費系數,如投用1年內(含1年)水泥砼路面挖掘修復費的收費系數為2倍、其他路面為6倍,通過經濟手段控制、減少道路破路、挖掘;同時大力推廣頂管施工技術,減少管道施工對道路交通的影響。下階段,省建設廳將提高城市道路交通規劃的前瞻性、指導性,加強與電力、電信部門以及建設系統內部的給水、排水、煤氣、路燈等專業間的協調,嚴格城市道路的破路、挖掘審批,推廣集中審批,并著手開展共同管溝建設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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