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各分編(草案)8月27日提請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草案包括六編,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共1034條。人格權單獨成編,對各種具體人格權做了較為詳細的規定,其中對禁止性騷擾等問題作了規定?;橐黾彝ゾ幉莅冈黾恿穗x婚冷靜期的規定,放寬了收養條件。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沈春耀在作民法典各分編(草案)的說明時介紹,在民法典各分編編纂工作中,遵循和貫徹民法典編纂工作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總結實踐經驗,適應時代要求,對我國現行的、制定于不同時期的民法通則、物權法、合同法、擔保法、婚姻法、收養法、繼承法、侵權責任法和人格權方面的民事法律規范進行全面系統的編訂纂修,進一步完善以公平為核心原則的產權保護制度,進一步完善促進財產和要素自由流動的公平交易制度,進一步完善增進家庭和睦的婚姻家庭和繼承制度,進一步完善自然人和其他民事主體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的保護救濟制度,連同之前已出臺的民法總則,最后形成一部完整的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特點、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 物權編草案增加規定“居住權” 物權是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的重要財產權。與現行物權法相比,物權編草案加強對建筑物業主權利的保護。實踐中,一些物業服務企業未征求業主意見擅自改變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外墻、電梯張貼廣告等營利。 對此,草案增加規定,改變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從事經營活動應當由業主共同決定。為了解決物業管理活動中業主作出決議難的問題,適當降低業主作出決議的門檻。明確共有部分產生的收益屬于業主共有。 合同編草案加大對弱勢合同當事人一方的保護 合同制度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律制度。與現行合同法相比,合同編草案完善了電子合同的訂立、履行規則。加大對弱勢合同當事人一方的保護。草案規定了電、水、氣、熱力供應人以及公共承運人對社會公眾的強制締約義務,完善了格式條款制度。 人格權編草案規定用人單位防治性騷擾責任 沈春耀介紹,人格權編草案在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基礎上,對各種具體人格權作了較為詳細的規定,為人格權保護奠定和提供了充分的民事請求權法律基礎。 對于人格權的一般規則,人格權編草案明確規定,民事主體的人格權受法律保護,人格權不得放棄、轉讓、繼承,對人格權不得進行非法限制。 人格權編草案還規定,違背他人意愿,以言語、行動或者利用從屬關系等方式對他人實施性騷擾的,受害人可以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用人單位應當在工作場所采取合理的預防、投訴、處置等措施,預防和制止性騷擾行為。 夫妻債務問題有待觀察新司法解釋效果再作實質性修改 婚姻家庭制度是規范夫妻關系和家庭關系的基本準則,關系到家家戶戶的利益?;橐黾彝ゾ幉莅感薷牧私菇Y婚的條件。 沈春耀介紹,關于夫妻債務問題,現行婚姻法沒有具體規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個人債務、共同債務的認定和承擔。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出臺的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4條,近年來引發了較大爭議,一度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2018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于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修改了此前司法解釋關于夫妻債務認定的規定。目前看來,司法解釋基本平息了爭議和熱點。因新司法解釋剛出臺實施不久,尚需要進一步觀察實踐效果,再研究如何在婚姻家庭編草案作出相關規定。草案目前對現行婚姻法的有關規定未作實質性修改。 繼承編草案增加新的遺囑形式 繼承制度是關于自然人死亡后財富傳承的基本制度。繼承編草案規定,“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但法律規定或者依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除外。” 繼承編草案增加了遺產管理人制度,規定了遺產管理人的產生方式、職責和權利等內容。完善遺贈扶養協議制度,適當擴大了扶養人的范圍,以滿足養老形式多樣化需求。增加打印、錄像等新的遺囑形式,修改遺囑效力規則,刪除了繼承法中關于公證遺囑效力優先的規定,切實尊重遺囑人的真實意愿。 侵權責任編草案完善了公平責任規則 侵權責任是民事主體侵害他人權益應當承擔的法律后果。侵權責任編草案完善了公平責任規則。侵權責任法規定,受害人和行為人對損害的發生都沒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擔損失。沈春耀介紹,實踐中,該規定因裁判標準不明導致適用范圍過寬,社會效果不是很好。為進一步明確該規則的適用范圍,統一裁判尺度,草案將侵權責任法規定中的“根據實際情況”修改為“依照法律的規定”。 侵權責任編草案還完善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規則,增加非營運機動車無償搭乘造成損害的責任規則。實踐中,無償搭乘引發的損害賠償問題爭議較大,為了既保護受害者的權益,又鼓勵大家助人為樂,草案規定,無償搭乘人在交通事故中受到損害的,應當減輕或者免除機動車駕駛人賠償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