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婦女報·中國女網記者宋利彩 發自北京 近日,民政部、教育部、財政部、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聯合印發了《關于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中發揮社會工作專業人才作用的指導意見》。《意見》圍繞“引導家庭盡責、充實基層力量、注重因地制宜、強化專業作用”的原則,提出了一系列支持引導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參與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政策措施。 《意見》明確了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中的主要任務。一是協助做好救助保護工作。協助開展農村留守兒童家庭隨訪,對農村留守兒童的家庭組成、監護照料、入學就學、身心健康等情況進行調查評估,對重點對象進行核查,確保農村留守兒童得到妥善照料。及時發現報告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或其他受虐行為,協助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協助做好對無人監護或遭受監護侵害農村留守兒童的心理疏導、精神關愛和臨時監護照料工作。幫助農村留守兒童及其家庭鏈接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和公益慈善資源,引導公益慈善力量、相關社會組織和志愿者等社會力量為農村留守兒童及其家庭提供物質幫助和關愛服務。二是配合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協助開展農村留守兒童監護法制宣傳和家庭暴力預防教育,對農村留守兒童父母、受委托監護人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引導其正確履行撫養義務和監護職責。三是積極開展社會關愛服務,協助中小學校和農村社區做好安全教育,幫助農村留守兒童增強防范不法侵害的意識、掌握預防意外傷害的安全常識。 針對農村地區社會工作專業力量薄弱和留守兒童社會工作服務機制不完善的問題,《意見》提出以留守兒童關愛保護為重點,加大農村地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培養使用力度,鼓勵城市相關事業單位、高校科研機構、社會組織和街道社區中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通過對口支援、實習實訓、提供培訓督導等方式支持農村地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積極培育發展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推進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點建設,加強相關單位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配備使用,推動未成年人保護機構、兒童福利機構、救助管理機構通過開發設置崗位、購買服務等方式配備使用社會工作專業人才。 《意見》還明確了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中發揮社會工作專業人才作用的支持保障措施,從加強組織領導、強化保障措施、加強宣傳引導方面提出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