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學生卡乘地鐵情況屢有發生 將按5倍票款處罰
福州新聞網7月13日訊(福州日報記者 孫漫)“不好意思,我拿錯了卡,這卡是我女兒的。”在近日福州地鐵開展的票務稽查行動中,冒用學生卡的情況屢有發生,冒用者總是找出各種理由來逃避懲罰。 據了解,目前已累計查出冒用學生卡違規情況10余起。對于這些違規情況,工作人員已在現場對違規使用票卡的乘客進行了教育和處罰。 依照《福州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無票或持無效車票乘車的,由運營單位按出閘站線網單程最高票價補收票款。持偽造或變造的優惠證件及冒用他人優惠證件乘車的,由運營單位按出閘站線網單程最高票價補收票款并按照應補票款的5倍加收票款。同時,依照《福州市軌道交通條例》第四十七條規定,乘客有冒用他人證件、持偽造證件乘車等行為3次以上的,可以納入政府建立的個人信用信息系統。 票務稽查工作人員介紹,冒用證件與正常使用票卡很容易分辨,“進站刷學生卡、敬老卡時,會有語音提醒,顯示黃燈,而單程票、榕城通等則顯示綠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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