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特派記者張珺)記者昨日獲悉,我省將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基本工資標準,調整后月人均基本工資標準將增加500元。省政府日前印發《福建省關于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離休費三個實施意見的通知》,公布了具體的調整辦法,此次基本工資標準的調整起始日期為2016年7月1日。
據悉,此次月人均增加500元的額度中,200元從部分規范津貼補貼或績效工資中納入,實際增資月人均300元。這是我省建立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后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等第一次增資,相關費用將于今年12月底前兌現到位。
【公務員】
從2016年7月1日起,我省調整公務員基本工資標準,同時將部分規范津貼補貼納入基本工資。
●職務工資標準
由現行的每月510元至5250元分別提高到每月585元至7835元
●級別工資各級別起點標準
由現行的每月810元至6135元分別提高到每月1020元至6496元
●其他各級別工資檔次標準
相應提高
●公務員試用期工資標準
適當提高直接從各類學校畢業生中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工資標準。
以大學本科生為例,提高后的試用期工資標準為每月1610元。
●機關工人技術等級(崗位)工資標準適當調整
【事業單位】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基本工資標準將同期調整。
●基本工資標準
專業技術人員:由現行的每月1150元至3810元分別提高到每月1390元至4850元
管理人員:由現行的每月1150元至3770元分別提高到每月1390元至4770元
工人:由現行的每月1130元至1640元分別提高到每月1360元至2010元
●薪級工資標準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由現行的每月170元至5795元分別提高到每月215元至6355元
工人:由現行的每月150元至1855元分別提高到每月185元至2047元
●其他
中小學教師、護士: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標準將提高10%
事業單位錄用各類學校畢業生的見習期和初期工資標準:將同期上調
【離休人員】
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離休費每月按不同標準增加。
●行政管理人員
省部級正職及以上 1450元
省部級副職 1100元
廳局級正職 900元
廳局級副職 750元
縣處級正職 600元
縣處級副職 500元
鄉科級及以下 400元
●專業技術人員
教授及相當職務 820元
副教授及相當職務 580元
講師(含相當職務)及以下職務 4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