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未加工資 幼兒園門衛強奸女園長未遂獲刑2年
福州新聞網11月16日訊(福州晚報記者 徐文宇 通訊員 金田)李某在長樂金峰鎮一私立幼兒園當門衛,因不滿女園長陳某未給他加工資,于是脅迫陳某與他發生性關系,幸好陳某機智逃脫。近日,長樂法院對該起案件作出一審判決,以李某犯強奸罪(未遂),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 54歲的李某,在長樂金峰鎮一家私立幼兒園擔任門衛,因未加工資,對園長陳某一直耿耿于懷。今年2月18日19時許,李某喝酒后見園內僅有他與園長陳某二人,遂將園門反鎖,并持一把砍刀到陳某位于二樓的宿舍,要求陳某開門未果后,用腳猛踹宿舍門。 陳某被迫開門質問李某,李某則脅迫陳某與其發生性關系。被拒絕后,李某不顧陳某哀求,強行將她拖至自己位于一樓的宿舍,并欲強行發生性關系,遭到陳某極力反抗。 陳某在與李某拉扯中倒地,便稱心臟病發作,要求李某為其取藥。李某怕陳某出事,于是到陳某辦公室拿藥,陳某趁機翻墻逃離幼兒園,躲到鄰居家報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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