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結婚10天越南媳婦失蹤 龍巖連城男子花錢買媳婦4萬元打水漂 聽信朋友介紹,花4萬元娶了個越南媳婦,豈料媳婦在家住了10天就不見蹤影,家住龍巖連城縣宣和鄉的吳某只好先到法院離掉這個倒霉的婚姻。近日,龍巖市連城縣人民法院依法缺席判決準予原告吳某與被告阮氏芳離婚。 宣判后,吳某直說:“我真糊涂,白白損失了4萬元。” 事件:結婚10天 媳婦失蹤 2014年5月,吳某在泉州打工期間認識了李某,很快成為無話不談的好朋友。李某得知吳某想找媳婦,便承諾四五萬元就能幫吳某搞定越南媳婦。 過了一段時間,李某真替吳某找了一個越南女子,吳某看過照片后,覺得心動。隨后,吳某便隨李某及其妻子來到越南,與阮氏芳正式見面,并由李某的妻子做翻譯,隨后在越南與阮氏芳交往了近2個月。之后,吳某把阮氏芳帶回國內老家,得到了親朋的祝福。 2014年10月19日,吳某與阮氏芳來到連城縣民政局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誰知10天后,阮氏芳卻突然消失了,而李某的手機也聯系不上了。至此,吳某發覺自己可能被騙了。 吳某無奈之下向當地派出所報案,懷疑阮氏芳涉嫌婚姻詐騙,但因其無法提供錢款被騙的相關證據,公安機關最后以證據不足為由未予立案。 提醒:涉外婚姻風險大 為了自己今后的生活,2015年4月,吳某向連城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要求與阮氏芳離婚。由于案件屬于涉外案件,在材料的翻譯和送達上非常耗時。前后經歷了一年多的時間,案件最終在2016年8月才開庭進行了審理(被告阮氏芳未到庭)。法庭上,判決準予原告吳某與被告阮氏芳離婚。 法官表示,由于國外的生活環境、生活習俗、溝通方式等方面與國內存在著很大差異,因此涉外婚姻的風險很大。雙方的婚姻關系無法繼續,或外籍一方逃跑的,則需要經過漫長的法律程序才能了斷該宗婚姻關系。此外,涉外婚姻離婚訴訟的費用開銷大,尤其是國外當事人下落不明的。即使離了婚,各項費用也難以追回,結果是雞飛蛋打一場空,浪費了時間精力和錢財。(海峽導報記者 吳鵬波 見習記者 鄔眉 通訊員 陳立烽 陳春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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