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一女子詐騙潛逃10年落網 曾向他人借款200多萬元
明知自己無力償還,福安甘棠女子鄭某以高息吸引方式向他人借款百萬元。8月14日,一起發生在10年前、涉案金額200多萬元的重大詐騙案犯罪嫌疑人鄭某,被福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記者了解到,涉案女子鄭某今年40歲。去年9月份,福安市公安局刑偵大隊接受害人倪某報警稱,其被朋友鄭某詐騙90萬元。接到報警后,福安刑偵大隊立即組織民警展開調查。 據介紹,警方經調查后發現,犯罪嫌疑人鄭某曾在2006年因投資礦山生意,向受害人黃某借款40萬元后,因無力償還,遂編造自己養殖鰻魚生意,并以高息吸引的方式向倪某借款90萬元、陳某借款90萬元、李某借款30萬元。2014年9月,嫌疑人鄭某知道自己無法償還所欠巨款后,便在案發前逃逸。民警在發現犯罪嫌疑人逃逸后,始終不放棄對鄭某的追蹤,但因鄭某已逃往馬來西亞,案件一時難以偵破。 據了解,近日,辦案民警在獲悉鄭某已回到寧德,并在蕉城區出現后,立即組織警力前往實施抓捕。經警方縝密布控,于8月14日下午在蕉城區長興城附近將鄭某抓獲。 目前,因涉嫌詐騙,鄭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記者 陳健 通訊員 李文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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