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實施大學生就業促進計劃 創業最高獲10萬扶持
福州日報6月15日訊(記者 朱毓松)省政府近日下發《關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提出實施“大學生就業促進計劃”,重點圍繞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實名登記和精準服務兩個環節,力爭使每一名有就業意愿的離校未就業畢業生都能在年內實現就業或參加到就業準備活動中。 《通知》明確將我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扶持政策范圍逐步延伸至大中專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生,以及在國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學回國畢業生。 我省將遴選一批高校畢業生創業優秀項目,給予3萬~10萬元的資金扶持;開展大學生返鄉創業行動試點工作,推動大學生返鄉創業優惠政策落實,在項目資金、創業輔導、創業培訓等方面給予扶持;建立健全大學生創新創業指導服務專門機構,為創業大學生提供持續幫扶、全程指導、一站式服務。 我省將建立就業困難畢業生信息庫,將求職創業補貼對象擴展到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畢業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參照高校畢業生享受求職創業補貼。各地、各高校要設立貧困學生就業專項援助資金,資助家庭經濟困難未就業畢業生到外地求職。 《通知》要求健全鼓勵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的保障機制,落實服務基層畢業生就業優惠政策,提高公務員定向招錄成效。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和生產一線就業,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和新興領域就業,鼓勵中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 我省將建立服務基層項目畢業生生活補貼定期調整機制,自明年1月1日起,按照上一年度公布的前一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社區計劃低200元),確定基層服務項目畢業生生活補貼標準,按年度進行調整。 據統計,今年省內普通高校畢業生和省外高校福建生源畢業生總數達到26.2萬人,略少于去年的26.6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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