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上午,辦案民警鎖定一輛白色吉利熊貓汽車的車主張某有重大的嫌疑,此時張某并不在家。當天上午10點半左右,張某的家人將電話打到了寒亭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表示張某將前來自首。當天下午1點半,張某在家人的陪同下自首。
經過調查,寒亭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指導員李冰告訴記者,22日晚上11點40分左右,張某駕駛汽車沿著幸福路自北向南行駛,當行駛到幸福路與益新街交叉口時,張某開車右轉,卻轉到了益新街北側逆行,與騎著電動車的劉姓男子相撞。撞擊的瞬間,劉姓男子翻到汽車上,并將汽車前擋風玻璃左側撞碎。事故發生后,張某并未停車,而是將車開到了自家小區樓下。
據了解,張某今年28歲,并沒有正式工作。據李冰介紹,年輕女性撞人后駕車逃逸的事件比較少見。
司機肇事后曾兩次到現場查看38個小時根本沒法睡著
從22日晚11點40分事故發生,到24日下午1點半到寒亭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自首,張某度過了揪心的38個小時。
25日上午,記者在寒亭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見到了張某。據了解,事故發生前,張某與丈夫發生了口角,一氣之下,便到了自己朋友家。22日深夜,因為放心不下家里年僅一歲半的孩子,便匆匆開車趕回家。
張某告訴記者,自己從幸福路往益新街右拐時,因為天黑,自己也生著氣,不知怎么便拐到了路的北側。張某說自己與電動車相撞后,腦袋便懵了,當時就是害怕,只想回家,只想趕快見到自己的孩子。
張某居住的小區離事故發生地很近,回到小區后,張某并沒有對已經撞得面目全非的車輛進行隱藏,而是像往常一樣將車停在了樓下。
張某說自己將車在樓下停好后,曾回到事發地點附近,遠遠的看了一眼,便回到家中。盯著已經熟睡的丈夫和孩子,張某在床邊坐了半夜。終于等到23日早上天亮了,張某才叫醒丈夫,將“自己可能撞到人了”告訴丈夫。
張某說,早上丈夫騎著電動車載著自己又來到事故現場附近,遠遠地看了看,便一起抱著孩子回到了位于寒亭區高里鎮的公婆家,還帶著孩子打了預防針。
在跟記者的交談中,張某哭了好幾次。她說事故發生后,自己不想逃跑,但當時懵了,也害怕,所以就沒停下來。因為自己,一個無辜的生命說沒就沒了,自己寧愿出事的是自己。回想起從事發到自首的38個小時,張某說自己根本沒法睡著,而最讓自己放心不下的,就是只有一歲半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