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新沂一女子李某發現丈夫“出軌”后,為了報復,多次對“小三”進行打罵,還以破壞家庭為由,讓“小三”賠償3萬元錢財。13日,江蘇省新沂市人民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8000元。
今年35歲的李某與丈夫陳某結婚多年,兩人經營一家電動車專賣店,家境還算不錯。去年5月的一天晚上,李某在家上網時發現丈夫的QQ號在線,并無意中發現了丈夫與一女子曖昧的聊天記錄。耐不住李某的再三追問,丈夫陳某說出了實情,原來陳某與女網友彭某從2010年開始就有了不正當的男女關系。
痛恨之余,李某準備找彭某算賬。去年中秋節前的一天,李某將彭某約至某飯店一房間內要求“談談”,剛一見面,李某上前就打了彭某幾個巴掌,并厲聲稱,彭某破壞了自己我的家庭,對其一家都造成很大的傷害,得進行賠償。當時,李某將彭某的項鏈、戒指(經鑒定價值人民幣3450元)及人民幣1000元拿走。李某還要求彭某拿錢“贖罪”,否則就去找彭某的家人。彭某懼怕李某的威脅和曝光,無奈答應按照李某的要求賠償。李某遂要求彭某拿3萬元了結此事,因為沒有現錢,李某當場逼迫彭某寫下了“借”李某3萬元的欠條。
中秋節過后的一天,李某找到彭某“逼債”,讓其將錢存入指定的銀行賬戶,由于害怕被曝光,彭某當晚10點多鐘向該賬戶內存入3萬元。
去年10月份,李某又找到彭某進行辱罵和威脅,欲再次索要2萬元,被彭某拒絕。李某憤恨離去,并進行言語威脅。彭某覺得如此下去實在忍受不了,遂向警方報案。很快,李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案發后,李某所敲詐錢、物全部被追回發還給彭某。
庭審中,李某懊悔不已,她說,自己一直覺得丈夫對自己很好,真的沒想到丈夫會出軌。一想到丈夫對自己不忠,并在彭某身上花了很多錢,就感到羞恥,覺得那都是彭某的錯,向彭某要錢也并不是因為缺錢,只是讓彭某“贖罪”,用以保證今后不再與其丈夫來往,卻沒想到會因此犯罪。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李某為報復他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敲詐勒索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敲詐勒索罪。鑒于被告人李某歸案后能夠全部退繳贓款,庭審中自愿認罪,具有悔罪表現,依法對被告人張某從輕處罰,并可以給予一定的考驗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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