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好友將她告上法庭要求1980萬元分紅
“我從沒簽過協議,但曾被人打暈過”
千萬債款前 她說“我的指紋被盜了”
1980萬元,對于很多人來說是一輩子都不敢想象的金額。而一份印有甲乙雙方公章和手印的《利潤分配協議書》在法庭上成為了關鍵證據,乙由此欠下甲1980萬元的利潤分紅。乙至今仍認為,“有人把我打暈后盜取了我的指紋。”
“莫名其妙欠了她1980萬元”
今年元旦剛過,一通電話徹底破壞了方愛華家其樂融融的節日氣氛。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稱,方的合作伙伴羅麗梅以“合伙協議糾紛”為由將她告上了法庭,向其索要1980萬元欠款及利息。
掛斷電話,方愛華半天沒緩過神。她從來沒有想過,一位相識多年的朋友會將她告上法庭,更沒想到的是,對方起訴的關鍵證據上竟有自己的指紋。
看到這份簽訂于2008年8月19日的《利潤分配協議書》時,方愛華腦袋一片空白。
讓其腦袋一片“空白”的不僅是協議下方的指紋和公章,“更離譜的是,協議第二條說,除去所有股東應得的2000萬元利潤外,我還要付給羅麗梅1980萬元。”
“我從來沒簽過這個協議”
說起這莫名而來的1980萬元欠債,方愛華把事情的源頭拉回了2005年——
2005年7月6日,羅麗梅以4500萬元競得邵陽武岡大米廠和糧食直屬庫等單位一塊2.57萬平方米的土地,以“糧油市場”名義進行商業開發。
隨即,羅與一肖姓合伙人各自作為兩大股東,分別吸收多位股東入股籌資。方愛華以700萬元加入了羅這一大股。
8月17日,其他5位股東作為甲方,方愛華作為乙方,簽訂了一份《武岡市糧油大市場項目開發協議書》,約定由方愛華承包經營開發這個項目,一年內歸還股東本金4500萬元,兩年內上交利潤2000萬元,每個股東按投資比例分紅。
方愛華說,除了8月17日與眾股東共同簽署的承包書,她再也沒有就承包事宜與任何人簽訂過利潤分配協議。
“指紋肯定是被人打暈盜取的”
接到被起訴的消息后,方愛華在家抓耳撓腮了好幾日,“我唯一想到的就是2009年‘三八’節去武岡被打暈過一回,不然我怎么會傻到簽這樣的協議呢?”
方愛華給記者提供了一份取自于武岡湘匯賓館2009年3月8日上午11點59分的視頻截圖。圖中幾名男子行色匆匆。
“羅麗梅邀我去武岡過‘三八’節,3月6日我到了武岡,8日就在賓館被這伙人襲擊了。”方愛華指著監控中最胖的一名男子說:“他敲開我的房門,說要結算貨款,還沒等我反應過來,就被打暈了,三五分鐘后掙扎著醒來,奇怪的是,手機錢包都在,什么都沒丟。”
如今,方愛華看著這份協議下方的指紋印,總會聯想到在賓館被襲的那一幕,“被打暈的那一刻,我的左手死死被揪住,恐怕就是在套我的指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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