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結婚7天后提出離婚 被判退還1.6萬元彩禮
www.shockplant.com?2011-12-05 09:15? ?來源:寧夏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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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石嘴山市惠農區一對夫妻剛結婚7天,女方便提出離婚。12月1日,惠農區人民法院判處女方退還男方彩禮1.6萬元。
芳芳和華健是一對80后小夫妻,二人于今年2月經人介紹相識,5月22日舉辦婚禮,但一個星期之后,芳芳便要求離婚。因華健不同意,芳芳將華健起訴至惠農區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婚姻關系。芳芳稱因雙方的父母相識,二人便被撮合在一起,婚前雙方并不了解,現在她感覺華健也不愛她,所以提出離婚。
華健在接到訴狀后,認為雙方相識已經有半年,不屬于草率結婚,若要離婚,必須返還彩禮以及置辦的一些物品。惠農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因為二人結婚時間短,華健給付芳芳的彩禮應當適當返還。對于華健要求芳芳返還其購買以及安裝有關物品的花銷,因為按習俗屬于正常花費,法院對此請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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