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辭呈后被控受賄
“蟹媽”梅曉陽,是上海園林系統唯一的“啟明星”學者、園林設計專家。她與媒體人楊海鵬的女兒小名“蟹妹”,于是,楊成了“蟹爸”,梅成了“蟹媽”。
2010年7月,梅曉陽向所在單位上海園林設計院提出辭呈,隨后受到檢察院指控,稱梅曉陽自2007年擔任該設計院經營計劃室副主任期間,利用該院對外發包設計業務的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計12萬元:包括收受外協單位總經理胡曙光7萬元、俞昌斌消費卡2萬,以及謝震緯匯入其信用卡的3萬元。
梅曉陽否認了全部指控,稱2萬的消費卡為設計院招待時公用,謝震緯匯入的3萬為“上林”的注冊資金,而胡曙光的7萬,在其是過手,實為某設計家之勞務費。
楊海鵬認為,妻子是被陷害的,原因一方面是上級單位要阻止員工“跳槽”,另一方面是為了借機對院長“治罪”。
案件引眾多網友關注
5月末以來,“蟹爸”楊海鵬在微博上不斷披露案情,為妻子維權。此事漸漸發酵,案件的每一環節都引起千萬網友關注。
9月16日,“蟹媽”案開庭前3天,楊海鵬發了一條微博:“朋友們,我想租借你們微博頭像位三日,到蟹媽審判日9月19日晚8時為止。請掛出這張圖,為這個在國企忍受遠低于市場價的工資,要供養多病的父母和一位腦部殘疾的哥哥的白領女子祈福。一年前,她只想跳個槽,讓家人更加有保障而被拘?,F在,她只需要個公開的審判……”
照片中,“蟹媽”微笑著望著懷里的“蟹妹”,“蟹妹”看著遠處,一臉安靜。這條微博被轉發數萬次,更換頭像的網友不計其數。
有網友總結,關注“蟹媽”案源于兩個方面:案件本身、取證及相關程序爭議很大;楊海鵬以一人之力,微博救妻。
判決后,楊海鵬發出了5條微博,其中一條“認定七萬成立,判4年……為什么不讓胡曙光及周在春出庭”(注:胡曙光及周在春為“蟹媽”案中的相關證人)的微博被轉發近一萬五千次。楊海鵬表示,“作為初備刑訴法常識的家屬,我們疑惑甚至憤懣?!薄斑@個判決懲罰的是我。五內俱焚中。”
聽完判決后,法律人士孫云康認為,此案程序違法:在辯護人的申請完全符合法律規定的情況下,法院沒有任何理由拒絕證人出庭;被告方開庭以后遞交了新的證據材料,這些東西都消失了,沒寫到判決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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