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主體功能區規劃》頒布實施
來源:東南網 2013-01-15 編輯:唐麗萍
32個縣(市、區)劃入重點開發區域 據介紹,該規劃將我省劃分為四大功能區,強調不同區域要依據資源環境的承載能力確定功能定位,控制開發強度,規范開發次序,完善開發政策。這四大功能區包括優化開發區域、重點開發區域、限制開發區域、禁止開發區域。 優化開發區域,主要指那些國土開發密度已經較高、資源環境承載能力開始減弱的區域,包括福州、廈門、泉州中心城區等,共9個區。 重點開發區域,包括國家層面的海西沿海城市群和閩西北省級層面的產業集中區域,共32個縣(市、區)。這些區域要提高集聚產業能力,加快推進城鎮化,成為支撐未來全省經濟持續增長的重要增長極。 限制開發區域是指以提供農產品和生態產品為主體功能,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較弱、大規模集聚經濟和人口條件不夠好并關系到地區生態安全的區域。 禁止開發區域是依法設立的各級、各類自然文化資源保護區域以及其他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包括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等7類,共197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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