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退人員養老金九年人均漲1.7倍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2013-01-10 編輯:唐麗萍
精確機制尚缺 此次常務會議還要求研究建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確保企業退休人員生活水平保持穩定并逐步提高。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李珍對本報記者表示,根據現行制度,退休職工工資分為三個部分,社會統籌、個人賬戶再加調整機制的資金。從現狀來看,法律規定了要建立調整機制,實踐中也確實每年都在調整,但總體來看卻流于粗放。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18條規定,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李珍說,正常的調整機制應該是盯住職工平均工資增長或是物價上漲這兩個變量自動啟動,并且能夠讓社會公眾明白上漲幅度的具體原因。而現在只是籠統規定10%,若這一幅度低于當年在職職工的收入增幅,實際上意味著退休人員陷入了相對貧困,若高于在職職工的收入增幅,則會影響養老保險基金的平衡和可持續性。 李珍還表示,近年來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替代率呈現下降的趨勢,這對于改革時已經進入退休和進入高齡的職工而言,退休金很難提供“保基本”的水平。 養老保險替代率是指社會平均工資替代率,即一個人退休之后能拿到相當于社平工資多少的比例。1995年實行統賬結合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時,目標替代率為60%左右,這一水平能保證必要的生活支出。 數據顯示,基本養老保險退休金對在職職工平均工資的水平已經從1997年的76%下降到了2009年的47%。李珍測算,2010年替代率為42%,2011年略有上升達到44%左右。 替代率的下降使提高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顯得更加迫切。九連漲有助于退休人員分享經濟發展的成果,也避免讓更多的老年人陷入貧困,難以安享晚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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