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落實八項規定細則直指三公消費
來源:中新網 2013-01-04 編輯:唐麗萍
各地的實施細則,均響應中央對會風、文風提出的要求。吉林規定每年5月和8月為“無會月”,二、三季度的每月10日至25日為“無會期”。多地要求全省性會議盡量以電視電話會議或視頻會議的形式召開,提出加快信息化建設,實現文件和簡報、材料的網絡傳輸和網上辦理。在新聞報道方面,北京、湖北等地則規定了具體的字數、時長等。 在各地落實方案中,也進強調了監督的必要性,并根據中央要求,進一步細化考核和責任追究。湖南將把執行有關規定納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內容。江蘇要求在持之以恒抓落實上下功夫,防止“前緊后松、虎頭蛇尾”。安徽則提出要實行嚴格的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并要求各級部門制定更加細化、便于操作的實施辦法。 在中央領導人身體力行的表率下,“新風”已從上自下波及開來。評論稱,八項規定對各級黨政干部改進作風都應產生實質性的傳遞效應,上行下效形成氛圍,讓上下級領導干部共同遵守規定的默契對這輪作風整改的成功至關重要。 學者認為,高層作風固然能帶來新風貌,但必須建立起長效機制,才能徹底解決問題,而不只是一陣風。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行政法專家馬懷德則指出,除有上級表率和監督檢查措施以外,還要加大公眾監督力度,允許公眾對照制度和要求去監督各級政府。(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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