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閩貨采購 商業企業有獎勵
來源:東南網 2012-12-31 編輯:唐麗萍
東南網-海峽都市報12月31日訊(記者 王烽) 記者昨日獲悉,日前,省經貿委、省財政廳聯合發文決定對商業企業加大閩貨采購銷售給予獎勵,從2012年9月起至12月,以上月為基數,總部控股企業采購閩貨通過其全國、全球銷售門店銷售的,按其采購閩貨形成的銷售增加額部分給予5‰比例的獎勵。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商業企業可進行申報:總部企業工商登記在省內,總部控股企業在省內、省外均設有10家以上銷售門店,或總部企業工商登記在省外,總部控股企業在省外設有10家以上銷售門店,在省內設有1家以上銷售門店企業,2012年9-12月總部控股企業每月環比閩貨(指10個以上省內生產企業的產品)銷售增加額合計在1500萬元以上;中石化加油站便利店閩貨統一采購經營的省內商業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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