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個人住房公積金元旦起執行新規
來源:東南網-海峽都市報 2012-12-30 編輯:黃水來
東南網-海峽都市報12月30日訊記者昨日獲悉,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近日出臺了《福建省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暫行規定》、《福建省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暫行規定》,并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實行。 其中,《貸款管理暫行規定》明確貸款額度依據申請人情況而定;借款人應當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償還貸款本息;停止繳納公積金累計15個月,將收回貸款余額等內容。《提取管理暫行規定》則明確了“城鎮低保戶職工每年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等內容。新規全文,詳見海都網(www.Nhaidu.con)。(楊永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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