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堅決整頓節日市場價格秩序
來源:福州日報 2012-12-29 編輯:唐麗萍
省物價局昨日發出通知,要求各縣(市)區加強2013年元旦和春節期間市場價格監管工作,落實各項穩價控價措施,堅決整頓市場價格秩序,維護人民群眾利益,營造歡樂祥和的節日氛圍。 通知要求各相關部門加強糧、油、肉、禽、蛋、菜以及成品油、景點門票等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的市場監測,牽頭落實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適時啟動并及時發放價格補貼,努力緩解困難群眾生活因節日價格上漲而受到的影響。發揮平價商店作用,穩定元旦和春節期間蔬菜價格。同時,加大平價商店建設和監管力度,增加直供銷售點數量,推動多種形式的產銷對接,督促經營者保障平價蔬菜品質和降價幅度,不得以次充好或以特價促銷品替代平價商品,確保蔬菜類平價商品的銷售價格低于當地同類商品市場平均價的15%以上。價格調節基金實力或地方財力條件較好的地方,可降低平價商店啟動門檻,擴大銷售平價蔬菜品種范圍。 通知還要求加大四類重點領域的價格巡查監控力度。一是加強糧油等生活必需品價格監管,重點查處經營者利用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惜售囤積等手段哄抬價格,以及利用壟斷貨源、商定同盟等手段操縱價格的行為。二是加強對民航、鐵路、公路、水路客運和城市公交、出租車等交通運輸價格的檢查巡查,嚴厲打擊春運期間擅自上調票價、價外收費等違法行為。三是組織力量開展旅游價格專項檢查,重點查處以“零負團費”等虛假宣傳招攬游客或變相漲價、價格欺詐、不按規定明碼標價,旅游景區門票價格不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優惠減免措施,停車收費違反規定等違法違規行為。四是整治商貿領域價格秩序,嚴肅查處虛構原價、虛假折扣、模糊贈售和誤導性價格標示等違法行為。市民如發現價格違法行為可撥打價格投訴舉報電話12358反映。 (福州日報記者 楊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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