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有償補課有令難禁 專家支招
來源:東南網 2012-12-18 編輯:黃水來
據福州市教育局副局長嚴星介紹,最近在職教師兼課的現象有所抬頭,在社會上造成不良的影響。他們認為在職教師有償補課違背了教師職業道德的基本要求,影響了教育教學的活動。嚴星說,市教育局十分重視遏制在職教師從事有償補課的現象,出臺的相關文件明確規定,如有教師違反,一經查實,第一次批評教育,清退違規所得,第二次再發現,除清退違規所得外,還要停發一年的績效工資,兩年之內不得評優評先,不能晉升高一級的職務,情況嚴重的給予解聘。同時讓中小學把禁止有償補課作為教師管理的重點,每年組織教師簽訂責任書,保證不進行任何形式的有償補課。 “對違規的教師要嚴肅處理并把處理的結果上報教育主管部門,如果中小學禁止不力、處理不力導致老師一再違反,我們要追究責任,通報批評,取消當年評文明單位的資格?!眹佬潜硎?,市教育局希望通過更嚴的制度,有效遏制在職教師從事有償補課的現象。歡迎社會各界與媒體與他們一道共同監督。 本報法學專家顧問團成員、福州大學人文社科學院社會學系主任甘滿堂教授認為,對補課的情況還需要一分為二的看待。第一種情況,由于家長們擔心自己的孩子成績差,教師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前提下,組織本班有補課需求的學生培優補差,客觀來說,這既不違法,也不違德。第二種情況是有些教師私心較重,為獲取利潤,在課堂上少講,然后通過課下輔導班的形式多講,這種形式是要堅決予以制止的,也就是所說的“有償補課”,嚴重違背《教師法》及《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的相關規定。 甘教授說,“有償補課”主要是應試教育大背景所導致的結果,“以考定終身”的基本格局沒有得到有效改觀,家長和教師仍然是一個愿打一個愿挨。這些問題不解決,單憑行政手段,靠一紙禁令無法根本杜絕“有償補課”現象,而且必將在一個較長時間內持續存在。因此,在整治有償補課、出臺“禁補令”的同時,還要發動社會監督,讓“禁令”不走過場。更需要均衡教育資源,對現行的應試教育進行制度改革。只有標本兼治,“禁補令”才不會屢屢成一紙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