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臺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意見
來源:東南網 2012-12-09 編輯:唐麗萍
優質高中招生名額分配到區域內各初中比例不得低于35%以上 嚴格執行《義務教育法》就近免試入學的規定,鼓勵探索建立區域內小學和初中對口招生制度,讓小學畢業生直接升入對口初中,確保小學生入學和小學升入初中招生工作公開透明。嚴禁在義務教育階段設立重點校和重點班,規范特長生招生工作。優質高中招生名額分配到區域內各初中的比例不得低于35%以上。 同時,完善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學校和教師不得占用節假日和休息時間組織學生上課和集體補課。各地不得下達升學指標,不得單純以升學率對地區和學校排名,不單純以升學考試成績獎懲學校和教師。 開展聯校走教、連片教研 意見指出,對學生規模不足100人的農村小規模小學和教學點按100人核定公用經費,按照省頒標準配備教學儀器設備和教師,開展聯校走教、連片教研。將創造條件改善寄宿或寄午條件,通過新建、改擴建學校和合理分流學生等措施,解決縣鎮“大校額”、“大班額”問題,小學和初中原則上不超過2000人,2012年前基本解決66人以上“超大班額”問題,2015年前全面消除“大班額”現象,班額超標學校不得再接收其他學校并入的學生,使學校班額均達到國家規定標準。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小班化教育”。 我省將深化城區義務教育“小片區”管理模式,實行“師資互派、資源共享、統一教學、捆綁考核”,鼓勵探索通過優質學校辦分校、組建教育集團或學校聯盟等形式,整體提升學校管理水平和教育質量,擴大城區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有效緩解城區“擇校熱”現象。 |
相關新聞
熱點推薦更多>>
互動精選更多>>
東南網旗下網站 | 律師嚴正說明 |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