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報告發出政體改革強烈信號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2012-12-08 編輯:黃水來
把權力關進“籠子”里 【報告摘要】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保障人民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是權力正確運行的重要保證。 各方評說 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 ●與以往的權力制約監督理論相比,十八大報告在權力制約監督問題上提出了許多新論述,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思路更清晰。特別強調要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保障人民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是權力正確運行的重要保證,清晰地提出了用制度制約監督權力濫用和腐敗的新思路。 二是目標更全面。十八大報告提出要強化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其目標不再只是強調單一的監督制度,而是要構建全面系統的權力制約監督制度體系。 三是主體更明確。進一步明確了權力制約監督的主體是人民。 四是定位更準確。權力制約監督的要義在于執政者是否堅持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 ——中山大學教育學院院長、黨史黨建研究所所長、教授郭文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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