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超過五層舊住宅可申請裝電梯
來源:東南網 2012-11-22 編輯:唐麗萍
新規近日出臺,有關部門將簡化審批手續,減免費用 東南網-海峽都市報11月22日訊(記者 闕文龍)超5層的老舊住宅,可申請加裝電梯了。記者昨日獲悉,福州市政府近日批轉了福州市城鄉規劃局《關于福州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若干意見(暫行)》。該《意見》規定,福州未設置電梯的既有住宅,頂層住戶入口樓面高度距室外設計地面高度超過16米,或層數高于5層(含5層),且增設電梯用地在現住宅用地紅線范圍內的,可申請加裝電梯。 業主可委托企業負責報建、安裝 記者了解到,老舊住宅增設電梯,可按梯號為單位進行申請,以同意增設電梯的部分業主作為申請人,并負責增設電梯項目的工程報建、資金籌集、設備采購、組織實施等工作;也可以由同意增設電梯的專有部分業主委托原房改房售房單位、原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電梯生產安裝企業等單位作為建設單位,承擔上述工作。 在業主對初步方案能夠達成共同意愿的情況下,需將擬增設電梯的設計方案向主管部門送審,并向消防部門報備審核。涉及供水、供電、煤氣、電信等,有關部門應簡化審批手續,并減免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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