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相:國內售美國大杏仁系扁桃仁
來源:京華時報 2012-11-20 編輯:唐麗萍
□博弈 更名遭進口商重重阻撓 既然“美國大杏仁”的名稱有誤,又給相關產業帶來了諸多不利影響,何不將名字改過來,還其扁桃仁的真面目? “美國大杏仁”張冠李戴的蓋子被掀開后,堅果協會也一直致力于將市場上的相關產品更名,還消費者知情權,然而這卻遭到了“美國大杏仁”進口商的竭力反對。 2011年8月,商務部流通發展司批準《堅果炒貨食品術語》《熟制扁桃核和仁》標準制定立項,在征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由堅果協會牽頭完成,其中就涉及被訛稱“美國大杏仁”的扁桃仁定性問題。今年3月23日,商務部發布公告稱這兩項行業標準于今年6月1日起執行。然而,就在實施的節骨眼上,一個原本已被科學定性的事實突然被一封來信完全推翻。 今年5月7日,堅果協會收到了一封商務部有關部門轉來的傳真文件。這是中國食品土畜進出口商會(下稱“土畜商會”)5月初向商務部市場建設司發去的一封函件,土畜商會在函件中稱:最近制定的《堅果炒貨食品術語》中對“美國大杏仁”的定義違背了事實、海關分類以及幾十年的商業慣例,遭到樹堅果行業企業以及美國加州杏仁協會的強烈反對……科學證明“美國大杏仁”是杏仁而不是桃仁。我會希望近期能對《堅果炒貨食品術語》重新進行修改與完善,呼吁保留“美國大杏仁”一詞。 收到商務部轉來的函件后,堅果協會即向商務部發去回復函,除強調尊重科學事實外,還建議召開標準審評小組、起草小組會議,邀請國內植物學、標準、質檢、營養、食品領域權威專家及企業代表出席,進行充分的研討。商務部采納了該建議,并于7月23日舉行了專家論證會。經充分論證,再次認定“美國大杏仁”不是杏仁,而是扁桃仁。 事已至此,一切本應塵埃落定。然而事情卻遠遠沒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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