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假8天都加班 至少可賺965.5元
來源:福州晚報 2012-10-04 編輯:黃水來
福州新聞網訊 “兩節”8天長假如果都加班,工資有多少?記者計算,福州加班族至少可賺965.5元。 今年9月30日為中秋節法定節假日,10月1日至3日為國慶節法定節假日,10月4日、5日調休,6日、7日公休。根據相關法規,用人單位在9月30日至10月3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倍,另行支付加班工資;10月4日至7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選擇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不給補休,則應當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倍支付加班工資。 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21.75天)。根據福建省今年8月最新調整的最低工資標準,福州5城區每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050元。以此計算,5城區加班族的日工資最低約為48.2元,因此在法定節假日的4天,至少應得579.3元。而從10月4日至10月7日,4天調休日的加班費至少為386.2元。8天假期若全加班,那么加班族至少可得965.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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