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農民工狀況調查報告公布
來源:東南網 2012-07-20 編輯:唐麗萍
【衛生與社保】 建議:確保農民工社保跨城鄉、跨地區“無障礙”接續 針對農民工公共衛生體系的建設,報告建議:可依托社區醫院,建立輸入地農民工健康檔案建設制度,對居住半年以上的農民工進行健康檔案建檔或登記工作。 城鎮社區、社區醫院、用工單位三家應聯合負責農民工健康檔案的建立或轉接登記工作,爭取在“十二五”計劃期間達到70%以上。對已與用人單位建立長期勞動關系的農民工,要全部納入城鎮職工醫療保險體系。對于流動性較強的農民工,允許其選擇參加新農合。對靈活就業的農民工,實行靈活的參保措施。 對于健全農民工的社會保障體系,報告建議:應該將農民工平等納入城鎮職工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等社會保險制度中,讓他們平等享受基本保障權益;一些明顯帶有地域歧視色彩、僅對本地居民開放的社會福利、社會救助政策也應適用于農民工。并確保農民工的社會保險關系,在跨城鄉、跨不同統籌區之間實現“無障礙”轉移接續。 此外,應將由衛生部門管理的新農合業務交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管理經辦,以統一醫療保險管理體制,建立統一的信息系統,方便農民工醫療保險關系的轉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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