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小微企業銷售收入增長可獲獎勵
來源:東南快報 2012-06-26 編輯:唐麗萍
鼓勵參與政府采購 鼓勵大中型企業與小微企業組成聯合體共同參與政府采購,小微企業占聯合體份額30%以上的,給予聯合體2%-3%的價格扣除。新增政府采購目錄中的小微企業數量應占20%以上。 在保障土地廠房方面,小微企業利用現有工業用地增加容積率或進行危舊廠房改造的,在符合規劃且為改變土地用途的前提下,不再增收土地價款。小微企業現有工業用地因實施城市規劃需要收儲的,在符合產業發展規劃的前提下,應盡量安排生產用地或在相應園區予以安置。 招工符合條件可享受優惠 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小額擔保貸款申請條件人員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30%(超過100人達到15%)以上,并與其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保的,可以享受貼息貸款優惠政策,貼息期限不超過兩年,貼息比例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上浮3個百分點以內據實支付,貼息額度不超過人民幣200萬元。 對當年到福州市小微企業就業的應屆高校畢業生、人員達10人以上、與企業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在福州市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事人才公共服務機構辦理人事代理手續的,在社會保險個人繳納部分由市政府給予30%補助,補助期限不超過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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