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仆這個概念給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來源:東南網 2012-05-29 編輯:黃水來
公仆這個概念給我留下深刻印象,是在讀了馬克思的《法蘭西內戰》之后。馬克思熱情贊揚的法國工人階級的“首創性”和“歷史主動性”之一,即是以普選制、輪換制和普通工人工資制而使“社會公仆”不至于蛻變為社會的寄生贅瘤。如今使用頻率很高的“公仆”二字,或許也由此而來。毋庸諱言,此二字也因為某些“公仆”正在釀成公害,蛻變為社會的寄生贅瘤而悄悄走味。 然而,人們往往忽視了其中的一個重要環節——公仆在蛻變成社會的寄生贅瘤時,往往先蛻變為私仆。或是為上司張羅家事,或是為上司捉刀代筆,或是幫上司尋歡作樂,或是為上司歌功頌德,甚至還有在上司的老婆洗海水澡和走私時充當警衛的。只要睜著眼睛去看,當今某些所謂的“公仆”,其實是無心當“公仆”的,他們熱心充當的角色,倒是他們上司的私仆。 作出情愿當私仆而不愿當公仆的選擇,當然經過某種利弊的權衡。 當私仆有明確的服務對象,只要在一個或幾個上司面前恭恭敬敬,把他們伺候舒服了,便能得到實惠,要名有名,要利有利,而且立竿見影。某些名為公仆的人,總愛把功夫做在這個節骨眼上,在上司面前承顏候色,畢恭畢敬,為上司辦事盡心盡力,滴水不漏,而在更多人的面前,卻是擺足了主子的派頭。所以,當私仆本身就是當老爺的一種方式。公仆的服務對象卻很泛,要為眾多百姓勤勤懇懇地辦事,你叫他到哪里去擺譜?而且,“人民”是一個集合概念,“社會”二字又無所不包,實在也難以給你很實惠的回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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