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謙虛與驕傲并不存在道德標準
來源:東南網 2012-05-25 編輯:黃水來
所謂“驕傲”,其實多是一種成功后的喜悅與自豪,抑或也有對權貴的橫眉和對小人的白眼,然而那都是自尊心的一種宣示,是自信心的一種抒懷,更是人性的一種情感賦予——說白了,就是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的人格尊嚴從骨子里透射出來的一股傲氣,然決不是自高自大、目空一切、盛氣凌人的代名詞!所以說,研究“謙虛與“驕傲”這一社會現象,都要仔細觀察,都是相對性的,并不是絕對的,也不是肯定的,應該說,它們從屬于一種人文素養中的 “對立統一”體,都承載著人性的本真,都閃耀著人性的光華,都具有人格的力量,都可以活出生命的意義和價值來。 在現實生活中,“謙虛與驕傲”應是法制社會賦予每一個公民情感表達的一種權利。尤其是驕傲,要關注它的存在,包容它的自尊,贊許它的自信,千萬不要再讓某些偽君子總拿“驕傲”說事,把“驕傲”作為扭曲人格、奴役人性的 “緊箍咒”!更何況“會當水擊三千里”誰愿人前矮三分? 總而言之,所謂“謙虛”與“驕傲”并不存在道德標準,都要加引號,都不能當真,都必須審慎,都應當包容。時至法治天下的今日,倘若還戴著古老墨鏡看待當下的 “謙虛”與“驕傲”,不免有悖文明,有礙進步,且不啻于仍在抹殺人的自然屬性!既不理智,亦不可行。 有感于斯,余特地獻出十五年前自撰的一幅楹聯: 上聯是:“謙虛”未必真君子; 下聯是:“驕傲”或許大丈夫。 橫批為:實事求是。 但愿“奇聯共欣賞,疑義相與析”是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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