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部分中醫項目有望納入醫保
來源:福州日報 2012-03-03 編輯:唐麗萍
福州新聞網訊 2日下午,記者從全省中醫藥工作會議上獲悉,今年,我省將制定中醫“治未病”相關診療項目收費標準,力爭部分項目納入醫保報銷范圍,同時中醫藥服務項目報銷比例也有望提高。 為推進中醫藥傳承創新,我省將挖掘整理名老中醫和民間醫藥單驗方,加強畬醫畬藥等民族醫藥研發,鼓勵將名老中醫驗方開發為使用方便的醫療機構重要制劑。 名老中醫可以向省衛生廳相關部門無償提供藥方,經過專業部門鑒定合格后,將依方制成中藥制劑在全省醫療機構中使用。 此外,還鼓勵引導有條件的地方發展中藥材種植和飲片加工產業,建立中藥材和飲片質量認證以及道地藥材專用標志制度。 在人才培養方面,為使名老中醫后繼有人,今年我省將全面開展省級第三批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工作,為35名省級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指導老師遴選配備繼承人;起草制定福建省名中醫評選標準,計劃推出一批臨床技術水平高、醫德醫風好、群眾信得過的名中醫。 (福州日報記者 李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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