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擬定失業者最長可領2年失業金
來源:廣州日報 2012-02-27 編輯:陳瑋
農民工失業保險金: 標準和時限均按條例實施 取代以往發放一次性生活補助 《條例》規定,進城務工的農村居民在本條例實施后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失業保險金的標準和領取期限按照本條例規定執行;同時有在本條例實施前按照農民合同制工人辦法參加失業保險時間的,該時段對應的失業保險金按原規定的一次性生活補助的計發辦法發放。 《條例》規定,本條例實施當月處于參保狀態的進城務工農村居民在本條例實施后申領失業保險待遇,本條例實施后的累計繳費時間不滿12個月的,實施后的累計繳費時間與實施前的連續繳費時間合并,失業保險金按照原規定的一次性生活補助標準計算;本條例實施后的累計繳費時間滿12個月,但本條例實施前連續繳費不滿12個月的,實施后的累計繳費時間與實施前的連續繳費時間合并,失業保險金按照本條例規定計算。 (林霞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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