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大學生社會實踐列入教學計劃
來源:福州日報 2012-02-19 編輯:黃水來
福州新聞網訊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團省委三部門近日聯合出臺的我省大學生社會實踐基地管理辦法指出,實踐基地必須根據大學生社會實踐特點和基地實際,分層次精心設計,做好需求信息的發布、課程資源的開發、教材的選定或編寫等,并將大學生社會實踐列入教學計劃。 今后,省級大學生社會實踐基地將重點選擇與高校聯系廣泛、合作成效突出、有典型示范意義的街道社區、農村鄉鎮、愛國主義教育基地、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部隊與軍事機構、社會服務機構等。 (福州日報記者 許含宇) |
相關新聞
熱點推薦更多>>
互動精選更多>>
東南網旗下網站 | 律師嚴正說明 |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