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游客私自喂獼猴 擬最高罰萬元
來源:中國臺灣網 2012-02-06 編輯:陳瑋
報道透露,農業局新擬訂的“野生動物保育自治條例”規定對喂養野生動物者罰款5000元至1萬元不等金額,由裁處單位裁決開罰。 農業局說,有臺灣獼猴群聚的地方除了壽山之外,旗山和大崗山屢有所見,只要有登山客任意喂養經舉證,都可依條例裁處。 農業局生態保育畜牧科指出,去年接獲山民及志工拍照舉證,共裁處2件登山客喂養獼猴案例,經由車牌追查出裁罰對象,各開具6000元罰款,當事人承認觸犯條例。(中國臺灣網李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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