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居民赴港澳定居審批分數公布
來源:福州晚報 2012-01-07 編輯:林洪熙
記者6日從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獲悉,日前,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公布了2012年內地居民申請赴港澳地區定居審批分數線,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經審批后可赴港澳地區定居。 2012年,內地居民申請赴港澳地區定居夫妻團聚類審批分數線為146.1分,即申請人于2008年12月31日之前夫妻分居;子女照顧父母類審批分數線為60分,即申請人年齡為18~59歲,在香港或者澳門父母年齡均為60周歲以上且身邊無子女;子女投靠父母類審批分數線為1分,即申請人未滿18周歲,父母均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父母投靠子女類審批分數線為1分,即申請人年齡為60周歲以上且內地無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門定居的18周歲以上子女。 符合上述條件的申請人,經審批后可赴港澳地區定居。如需了解具體情況,可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咨詢。 (記者 程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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