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居民用電價格暫時不作調整
來源:東南網 2011-12-03 編輯:黃水來
電價上調后,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征收標準同步提高 東南網-海峽導報12月3日訊?(駐福州記者 林芹 通訊員 程飛)國家發改委日前宣布,12月1日起上調銷售電價和上網電價。 導報記者昨日從省物價局獲悉,我省電價調整方案日前出爐,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同步相應調整,市民關心的居民用電價格暫不調整。 據了解,此次我省燃煤機組上網電價調整涉及國電福州發電有限公司、福建華電可門發電有限公司等24家電廠。調價后,我省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0.4448元。銷售電價每千瓦時提高3.5分,用于疏導我省電價矛盾;居民生活用電電價暫不調整。躉售縣電網農業生產用電價格同步調整,提價幅度每千瓦時3.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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