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葉質量若不安全 企業要被重罰
來源:東南網 2011-12-03 編輯:黃水來
東南網-海峽導報12月3日訊?(駐福州記者 林芹)全國首個關于茶產業發展的立法項目——— 我省促進茶產業發展若干規定提交昨天召開的省人大常委會會議二審。 二審稿更加關注茶葉的質量安全,生產經營不合格茶葉者將付出產品被沒收和高額罰款的沉重代價。 一審稿規定,我省將建立全省茶產品質量可溯源體系,未建進貨查驗記錄的最高擬罰2萬元。采納一審中委員的建議,二審稿增加茶葉質量安全標準的規定。 在法律責任方面,二審稿增加規定,縣級以上政府農業(茶業)行政管理部門對生產中使用劇毒、高素、高殘留農藥的茶葉產品予以沒收,同時規定銷售不符合茶葉質量安全標準的茶葉產品的,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沒收不合格茶葉產品;不合格茶葉產品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2000~20000元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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