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廈開辦養老服務機構明年有門檻
來源:東南網 2011-11-29 編輯:黃水來
相關報道 要開養老院 先配營養師 東南網-海峽導報11月29日訊 (記者 詹文/文 葉允平/制圖)在廈門開辦養老服務機構將有“門檻”,必須配備營養師,必須定期為老人檢查身體,必須和對方簽養老服務合同,護理人員的數量也不能低于一定比例。 昨天,廈門市召開新聞發布會說,《廈門市養老服務機構管理辦法》正式發布,將于明年1月1日起實施。 廈門,已逐漸步入老齡化城市。老年人口迅速增長,而居民家庭結構卻又日趨小型化,社會養老需求隨之同步增長。但目前,國家在規范養老服務機構方面的立法,僅有民政部1999年頒布的 《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暫行辦法》,福建省也尚未出臺相應的地方性法規或規章。 市法制局有關人士說,民政部門缺乏較為行之有效的措施,因此,廈門有必要通過政府立法先行先試。此次出臺的《辦法》共六章三十三條,對養老服務機構的籌辦和開業、服務和管理、扶持和優惠、監督和責任等作了規定。 因為考慮到規章的不易變動和簡潔精練特點,《辦法》在立法時不少具體的標準和數據并未明確。民政局將在明年元旦前出臺配套措施,明確床位數、開辦經費等具體標準。 同時,民政部門將制定年度考評和等級評定制度,加強對養老機構的監管。養老機構實行年度考評制度和等級評定,年度考評不合格的,限期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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