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擬將"PM2.5"納入空氣質量評價
來源:中國新聞網 2011-11-16 編輯:林洪熙
中新社北京11月16日電 (記者周銳)中國環境保護部相關負責人16日通報說,《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于16日起開始向全社會第二次公開征求意見。二次征求意見稿的最大調整是將PM2.5、臭氧(8小時濃度)納入常規空氣質量評價,并收緊了PM10、氮氧化物等標準限值。 今年入秋以來,北京等城市接連出現灰霾天氣。而美國使館和北京市環保局關于監測數據誰更準確的辯論更是讓“PM2.5”這個專有名詞迅速“走紅”。 PM2.5指直徑小于等于2.5微米的顆粒物,是造成灰霾天氣的“元兇”之一。其能負載大量有害物質穿過鼻腔中的鼻纖毛,直接進入肺部,甚至滲進血液,嚴重危害人體健康。 上述負責人表示,近年來,隨著以煤炭為主的能源消耗大幅攀升、機動車保有量急劇增加,京津冀、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區域灰霾現象頻繁發生,PM2.5污染問題日益凸顯。現行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已不能完全適應空氣質量管理要求。 該負責人透露,《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二次征求意見稿主要有三方面改變:一是將現行標準中的三類區并入二類區;二是完善污染物項目和監測規范,包括在基本監控項目中增設PM2.5年均、日均濃度限值和臭氧8小時濃度限值,收緊PM10和二氧化氮濃度限值等;三是提高數據統計有效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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