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規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管理
來源:東南網 2011-10-28 編輯:唐麗萍
對弄虛作假騙租、騙購保障房的,一經查實先收回住房,取消5年內再次申請購買或租賃保障房的資格。審核過程中的相關步驟責任人將被嚴肅處理,騙購騙租者的信息將被記入住房保障誠信檔案,并在今后各項信用體系中予以體現。 保障房審核更細了?!兑庖姟穼ΡU戏繉徍诉^程進行梳理,規范審核流程,明確具體各部門分工。審核具體分為街道辦初審、住房保障部門二審和民政部門復審。市縣住房保障部門將對申請人進行復合認定,對符合規定條件的予以公示,并公開登記結果。其中,民政部門審核的內容更加細致,包括車輛、稅收、銀行賬戶資金、保險等情況,將得到公安、工商、稅務、社保、人民銀行、證監、保監等部門的配合。 據《意見》,到2015年底,全省保障性住房覆蓋面將達到20%。今后,完不成保障房建設任務的市縣,一律不得興建和購置政府辦公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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