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離退休人員11月認定養老金資格
來源:福州日報 2011-10-26 編輯:唐麗萍
企業離退休干部(含“512”干部)領取養老金資格認定工作由單位主管局負責;居住在異地的離休干部由當地街道(鄉、鎮)以上政府或老干管理機構認定蓋章。 此外,長期住院的退休人員可委托家屬或他人持退休人員身份證原件、復印件、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和近期醫院繳費結算單到市退管中心辦理認定手續。 “下落不明”的人員由街道、企業、單位主管局匯總上報市退管中心,市社保經辦機構按照相關規定予以暫停發放養老金,待去向落實后再予以恢復發放。 各縣(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資格認定結合本地情況執行。 (福州日報記者 卓文?。?/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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