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瀘西涉黑槍擊案26人接受審判
來源:北京晨報 2011-10-25 編輯:黃水來
索賠 受害者提出1544萬賠償 法庭上,除了公訴機關指控王建福等被告人承擔刑事責任外,另外還有18家受害者提出了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請求,其中瀘西縣人民醫院提出:“1118”爆炸案發生后,瀘西縣人民政府指定瀘西縣人民醫院全力搶救傷員,墊付所有醫療費用。醫院為了及時搶救傷員,先后墊付了101萬余元醫療費,這些錢至今都沒有著落,只好向王建福等被告人提出賠償要求。 楊某等17名受害者,在法庭上分別提出民事賠償請求,17名受害者提出的總賠償金額高達1544萬余元,有個別受害人單項提出了300萬元賠償。 昨天的庭審進行到晚6時20分才結束。今天上午9點30分,法庭將繼續開庭審理。綜合《生活新報》、《春城晚報》 |
相關新聞
熱點推薦更多>>
互動精選更多>>
東南網旗下網站 | 律師嚴正說明 |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