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金改弊案二審逆轉扁珍獲重刑
來源:中國臺灣網 2011-10-13 編輯:黃水來
中國臺灣網10月13日消息 據臺灣“中廣新聞網”報道,陳水扁家涉及二次金改案,臺灣“高等法院”今天下午做出二審宣判,原本在一審中獲判無罪的陳水扁及吳淑珍,分別重判18年及11年。緊咬陳水扁家弊案的國民黨籍民代邱毅說,二審的判決結果大快人心,符合社會正義。 邱毅說:“自從幾個案子的判決對陳水扁家有利后,陳水扁在臺司法界的暗樁就一個一個的冒出來,不過從臺‘高院’這個判決看來,司法界中有良心的法官還是占多數,所以陳水扁在司法界的暗樁們,就很難再囂張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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