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侯舉報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有獎勵
來源:福州晚報 2011-09-14 編輯:唐麗萍
最高可獲10萬元獎勵 《辦法》明確規定,根據舉報人的舉報信息翔實程度以及所提供證據的價值大小,舉報獎勵級別分為3個等級,分別按案貨值的5%、3.5%、2%給予獎勵,但是每個案件的舉報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5萬元。舉報人有特別重大貢獻的,經縣政府批準,最高可獲10萬元獎勵。 閩侯縣質監局負責人告訴記者,獎勵舉報對象原則上為實名舉報。舉報人以書面、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實名舉報的,經查證屬實給予相應獎勵。對匿名舉報的案件,在結案后能確定舉報人真實身份的,如舉報人愿意領取,也給予獎勵。舉報受理單位將嚴格保密舉報人相關資料。 舉報電話:閩侯縣質監局22984974、閩侯縣工商局12315、閩侯縣衛生局22079253、閩侯縣經貿局12312、閩侯縣畜牧漁業局22982173、閩侯縣農業局22067107、閩侯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2072306。 (福州晚報首席記者 葉繁 記者 邱泉盛 通訊員 葉明臣 林國檉) |
相關新聞
熱點推薦更多>>
互動精選更多>>
東南網旗下網站 | 律師嚴正說明 |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