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一名校女學生50元援交遭到性侵
來源:中國臺灣網 2011-09-05 編輯:黃水來
上月25日晚間,“小音”對同學透露,當天下午她與男網友約在西門町看電影,卻被網友帶至其北投住處,在屋內遭網友等5名男子輪暴,她受辱3小時后,網友才開休旅車載她到北投捷運站,讓她離去。 同學見事態嚴重向教師反映,校方通報家長、社工并報警,但到醫院驗傷時,卻未發現有明顯遭輪暴的跡象,警方調閱當天捷運站附近監視器畫面,也未見“小音”指稱的休旅車,令警方起疑。 警方詢問,“小音”才低頭坦承說謊,供稱她家里沒有計算機,父親又沒收她的手機,為籌錢上網交友及購買手機SIM卡,才利用暑假在網咖進入“愛情公寓”網站,謊稱已18歲登錄資料并po文援交,但強調只作“半套”,幫客人“打手槍”,不過卻被客人“阿哲”性侵得逞。 警方日前約談阿哲到案,他坦承與“小音”發生性關系,但否認性侵,供稱花200元援交,但因“小音”未成年,訊后將阿哲依妨害性自主罪嫌送辦,也將“小音”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誣告罪嫌函送法辦,并持續追查另外5名與“小音”援交男子的相關罪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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