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業"十二五"規劃將上報國務院
來源:經濟參考報 2011-08-11 編輯:黃水來
經過反復征求意見和修改后,由中國人民銀行牽頭、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共同參與制定的《金融業發展和改革“十二五”規劃》已經成型,即將上報國務院。 這一國家級專項規劃,確定了“十二五”期間我國金融業發展和改革的主要目標、原則和路徑。其中,體制改革的重點無疑是,構建逆周期的金融宏觀審慎管理制度框架,通過逆周期的審慎監管有效約束商業銀行信貸擴張沖動和短期行為;市場化建設的重點將在利率市場化改革、資本項目基本可兌換以及香港離岸中心建設;金融企業的改革將在大型機構綜合經營試點和民間資本進入兩方面深化;監管體制方面將強化地方政府金融管理體制,特別是在地方中小金融機構風險處置中的責任。同時考慮建立國有金融產權管理部門,加強國有股權管理。另外,明確評級機構的監管體制和定位。 參與規劃編制的有關人士向《經濟參考報》記者介紹,“十二五”期間,金融業將加大改革步伐。值得關注的重點包括,在市場化建設方面;選擇部分具有硬約束的金融機構進行利率市場化試點,將實現資本項目的基本可兌換,建設香港離岸中心和資產管理中心。 在比較確定的利率市場化改革路徑中,存貸款的利率市場化是“十二五”的最終目標。央行調查統計司課題組日前發布報告指出,應抓住時機逐步擴大利率浮動區間,而不是一次性完全放松利率管制;應先允許部分符合標準的金融機構試行市場化定價。 據介紹,具體推進策略將是“先試點,再推進”的方案。可能的圖景將是:央行先選取一到兩家銀行,進行利率市場化試點,觀察效果,進行評估和總結,然后再向前推進。市場化程度較高、公司治理結構完善、產權約束強的股份制銀行可能是第一步的首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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