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子性侵3幼女63次 被判16年
來源:中國臺灣網 2011-08-09 編輯:黃水來
中國臺灣網8月8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高雄一潘姓男子被控性侵同居的3名未滿14歲幼女,今天高雄地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6年,并應于刑期執行前,施以強制治療。 據臺媒了解,嫌疑人2004年起與育有3名幼女的女子同居后,涉嫌分別開車載3名當時未滿14歲的幼女前往旗津、大寮等處,在汽車旅館、車內性侵。 高雄地院表示,嫌疑人對3名幼女共涉嫌性侵63次;嫌疑人不協助同居人照料幼女,竟逞一己性欲,對被害人強制性交、猥褻,使被害人心靈受創,危害被害人的身心健康。 高雄檢方稱,嫌疑人先前就曾有違反性自主案件而服刑,但出獄后仍對未成年少女性侵,行為實在令人發指,應予以重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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